水利研究 | 多渠道融资,助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公告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时间:2021-09-27 09:21:47

前 言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拓展投资空间、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基础设施领域短板,对交通、能源、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以及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做出明确安排。这是党中央在面向“十四五”时期这一新的历史起点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水利建设是传统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两新一重”的重点支持领域。在新的历史阶段,积极拓展水利投资空间,优化投资结构,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于推动构建国家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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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建设投资现状和融资形势分析

2005—2019年是水利建设快速发展的15年,这期间水利投资规模大幅增长、投资结构逐步调整优化、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展。本文结合对长序列水利投资统计数据分析(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水利统计年鉴》),阐述当前水利建设投资现状和融资形势。

(一)水利建设投资保持高位增长态势

1、水利在建项目投资翻番式增长,当年投资规模超2万亿元

2005—2019年,全国水利在建项目投资年均规模达15466.3亿元,年均增长率12.3%。从年度看,2010年之前水利在建项目投资规模保持在1万亿元体量之内。2014年,国务院规划部署了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后,继2015年迎来年度水利在建投资规模超2万亿元的拐点,此后直至2019年在建规模增至28166.9亿元,是2005年的4.8倍,在建投资规模增长翻两番。(见图1)


图片图1   2005—2019年全国水利在建投资规模

2、水利建设投资年度完成额增长超8倍

15年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完成额共计约5.5万亿元,年均增长17.1%,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速高3个百分点。分年度看,2019年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6711.7亿元,是2005年的9.0倍;2017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年度完成额曾超过7000亿元大关。“十三五”时期前四年全国水利建设投资完成额年均达6634.6亿元,是“十二五”时期年均完成额的1.6倍,是“十一五”时期年均完成额的4.7倍(见图2)。
3、全社会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明显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
全社会水利固定资产投资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水利管理业的固定资产投资。2006—2015年,全社会水利管理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达24.1%(数据来源于历年《中国统计年鉴》),比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提高3.8个百分点。“十三五”期间,全社会水利管理业年均投资总额达9484亿元规模,年均增长率7.4%,高于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率0.9个百分点。全社会水利固定资产完成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同期保持快速增长趋势,由2005年的0.9%增至2019年的1.5%,提高0.6个百分点。
(二)水利建设多渠道融资存在巨大需求

1、未来水利建设资金总量需求较大

2020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明确已提前筹划“十四五”规划重大水利项目储备项目409项,为“十三五”规划的2倍;自2020年起国家布局重点推进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工程匡算总投资约1.29万亿元。另外,按照中央要求,明确2025年底前要全面完成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对新出现的病险水库及时除险加固。因此,面向“十四五”时期这一新的历史起点,贯彻执行党中央统筹推进并积极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在惠民生、稳增长、调结构等方面重要作用决策精神,我国将继续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预期未来水利建设投资仍会保持较大体量。
2、水利建设市场化融资规模偏小
从资金来源渠道看,水利投融资来源渠道仍较为单一。长期以来,政府投资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主力,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债券等市场化融资规模总体偏小。2005年以来当年水利建设完成投资中政府投资平均占比约81%,国内贷款约占9.9%,企业和私人投资占5.6%(见表1)。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加、财税体制改革和地方土地财政萎缩影响,财政投入水利建设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水利建设资金存在较大缺口,对金融、社会资本支持水利建设的需求将更加强烈。
3、水利多渠道融资模式完善还有很大空间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和不断的摸索,多渠道筹措水利资金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如水利债券从无到有,自2009年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影响,响应国家扩大内需要求发行水利债券投资6.4亿元,占当年完成投资0.3%;“十二五”时期水利债券年均投入2.6亿元,在“十三五”时期逐步达到一定体量,年均约20.0亿元。另外,企业和私人投资占比在“十三五”时期快速扩增至8.0%左右,平均比以往时期增长约5个百分点。但总体来看,国内信贷、外资、债券等市场化融资规模总体偏小,拓宽水利融资渠道仍有很大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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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宽水利融资渠道的路径探讨

面对水利建设资金巨大缺口,为切实解决建设资金瓶颈,地方政府在努力保障财政投入基础之外,需要深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探索利用多种新型融资工具,拓宽渠道。

(一)国家决策为水利投融资改革提供良好政策环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号)等文件发布以后,深化投融资机制改革和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的重磅文件频繁出台,对于助力重点领域投融资体制市场化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水利部门抓住有利政策契机,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以完善公共财政水利投入政策、强化水利建设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为重点,不断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取得了明显进展和成效。良好的政策环境,对于激发资本市场积极性与活力,进一步保持并扩大水利项目“吸金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取得明显成效

在深化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过程中,各类新型融资工具和融资模式在水利工程建设应用中不断涌现,金融支持水利建设力度不断加大。

1、加强政银合作提高水利资金保障能力

银行贷款是除财政投入外水利建设最大资金来源,积极协调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先后制定出台过桥贷款、抵押补充贷款、金融支持水利扶贫开发等多项水利信贷优惠政策,多渠道筹措水利建设资金。通过政银(政府和银行)合作平台,推动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机构发展,加大对准公益性和纯公益性水利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通过丰富金融产品和服务、实行优惠利率、延长贷款期限、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全力支持水利建设。

2、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营运成效明显

PPP模式是水利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措施,PPP市场发展不断完善、日趋理性,项目落地率不断提高。2015年第一批12个重大水利工程PPP试点工程顺利开展,为水利行业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积累了大量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贴息、价格机制、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极大地支撑和引导越来越多的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3、专项债加力撬动水利建设投资

按照2018年底全国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要大规模实施减税降费,较大幅度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和重点薄弱环节之一,是地方政府专项债扶持的重点范围,水利专项债券也在较短时期内快速发展并形成一定规模。专项债利率普遍较低,且有政府财政兜底,对于盈利能力较弱的水利工程来说,可以减少对银行贷款的依赖并降低融资成本,最终能够促进水利工程的顺利建设和良性运行。

4、基建REITs政策重磅出台打开水利融资新空间

2020年,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20〕40号),拉开了我国在基础设施领域建设公募REITs市场的帷幕,填补了基础设施股权投资领域的空白。这有利于地方政府盘活存量基建资产,有效降低地方政府杠杆率,为水利等基建补充资金来源;对于PPP社会资本及相关建筑企业,使得业务从“投—建”变为“投—建—退—投”的商业模式闭环,有利于提高资金周转效率。目前,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REITs试点范围内,已启动项目申报工作,对于打开水利融资新空间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当前水利融资渠道仍具不完善性

由于水利工程盈利能力弱,且水利工程建设具有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等特点,决定了多渠道拓展水利融资过程中会遇到诸多困难。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也要充分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比如水利市场化融资领域,银行贷款长期占据较大比例;水利项目在争取政府专项债券方面存在融资额度具有较大波动性,专项债投向领域收窄等问题;水利项目资金筹集多采用债权融资,新型股权类融资工具应用较少,如水利资产证券化、水利REITs等尚处于起步阶段,推动水利基础设施融资模式由债权融资向股权融资转变有待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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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水利融资渠道多样性发展的对策建议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形成市场主导的投资内生增长机制”为推进水利融资渠道多样性提供了根本遵循。全局来看,建立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导和引领,以银行贷款等金融资本为杠杆,以社会资本为重要补充和新增长点的多层次、多元化的水利投入机制,实现公共财政及全社会水利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是正确路径,具体有关对策建议如下所述。

(一)继续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

进一步创新水利贷款模式,逐步完善水利贷款政策体系,优化设计承贷主体选择、贷款期限设置、还款机制完善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综合运用各种权益性、债务性投融资工具,优化项目经营主体的股权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扩大股权和债权融资规模,有效提高市场化融资规模。

(二)积极培育水利资产证券化市场

积极培育并鼓励、引导和规范水利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联合相关部门及时出台相关指导性文件,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水利资产证券化融资试点研究。加快推进水利资产证券化融资步伐,以经营性水利项目的未来收益权为基础资产,采取未来收益证券化的方式进行融资。同时,积极开展非经营性水利资产证券化的可行性研究,探索通过政府分期采购模式和政府分期回购模式等开展融资,拓宽水利建设投资来源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和配套制度

加快落实水价标准和收费制度。推动在工程建设前要合理确定供水价格,与供水对象就水价标准、水量消纳、水费收缴以及动态调整机制达成协议,有效降低工程运营的风险,稳定市场主体的投资预期。对于非经营性水利项目,通过注入部分资本金或投资补助形式,促进社会投资主体能够获得与它所投入的资本相匹配的合理回报。

(四)研判谋划“十四五”时期水利投资

各级水利部门应以“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契机,密切对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强化统筹协调配合,以战略眼光和全局思维主动谋划一批打基础、固根本、利长远的重大水利工程和民生项目,注重培育或引进一批产业关联性强、带动作用大的水利产业项目,不断拓宽民间投资领域,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水利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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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面向“十四五”时期新的历史起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应深刻认识新发展阶段的新特征新要求,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增强抓投资抓项目的责任感紧迫感,持续推进水利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设计各类融资渠道,推动水利建设高质量发展。

来源:水利发展研究 2021.9

作者:王小娜  乔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