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要闻|人民网刊发郭亨孝厅长署名文章: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四川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公告类型:新闻动态发布时间:2022-12-13 09:25:10

  

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动四川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副主任 省河长制办公室主任 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 郭亨孝


   党的二十大是在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谋划、新部署,明确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为我们擘画了壮丽的生态蓝图。四川省作为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肩负着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使命,要强化“上游意识”,勇担“上游责任”,坚定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揽各方面工作,不断完善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力改善水环境,不断复苏河湖生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四川力量。

一、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内涵实质,坚决扛起守护长江黄河母亲河的政治责任

党的二十大精神内涵丰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生态文明和绿色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狠抓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担当。我们将按照党的二十大指明的前进方向,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问题导向、系统观念、守正创新,为加快建设美丽四川不懈奋斗。

(一)坚持人民至上。江河湖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民群众对江河湖泊保护治理有着热切期盼和高度关注。全面强化河湖长制要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理念,满足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宜居地的现实要求,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构筑坚实的生态根基,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二)坚持问题导向。四川河湖众多,俗称“千河之省”,洪涝灾害频发,水资源分布不均,水生态复苏和水环境治理难度大等问题仍然突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要坚持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重拳整治河湖乱象,依法管控水空间、严格保护水资源、精准治理水污染、有效改善水环境质量、加快修复水生态,切实解决河湖保护治理突出问题。

(三)坚持系统观念。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全面强化河湖长制要树立区域流域“一盘棋”思想,强化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才能实现河湖面貌的根本改善。要根据全省河湖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理保护目标要求,整体推进河湖长制“六大任务”,全力守护河湖健康生命。

(四)坚持守正创新。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五年以来,体制机制已经形成,河湖管护面上问题已经基本得到解决,当前面临的问题都是“硬骨头”,所以要敢想敢干敢成、善想善干善成,积极探索创新,用激励考核、进驻式督查等新措施新办法,切实解决河湖管护的卡点瓶颈,以新的实践方式打开四川河湖管护的新天地。

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战略部署,持续完善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河湖管理保护新格局

过去五年,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极不寻常、极不平凡的五年,也是河湖管理保护健全机制、攻坚克难,水环境不断向好、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的五年。面对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四川不断优化体制机制,为长江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一)以更高的标准主动履职尽责。通过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和《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职责,明确各部门河湖保护治理任务,河湖长制责任更加明晰、权责更加统一。强化基层体系建设,促进治理创新,持续发挥乡村河湖管护“解放模式”推广效应,切实打通河湖管护“最后一公里”。

(二)以更严的要求开展监督考核。通过进驻式督查精准发力,深入查找河湖长制在基层推行中的存在问题,聚焦整改,整体提升河湖管护的能力和水平;通过暗访、提示、约谈、通报和问责多措并举,强化任务落实到位;通过健全完善目标明确、指标合理、方法适宜、奖惩到位的考核制度,结合综合表彰、评优选先,将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审计等挂钩,激发各级干事创新的强大动能。

(三)以更高的水平提供技术保障。滚动编制“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更强,全面落实因河制宜、因河施策;“十四五”期间,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2816条河湖全部完成河湖健康评价并建立“健康档案”,河湖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更高,大数据和数字孪生等新的信息化手段助力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运用更加高效。

(四)以更实的举措深化联防联控。统筹推进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治理和管护,共同推进跨界河湖系统治理,实现共商共治共享。加强与周边重庆、云南、陕西、贵州、青海、甘肃、西藏等省份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工作。贯彻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常态化开展川渝联合巡查,持续开展河湖管理保护问题联合整治行动,有序推进琼江示范河湖创建工作。修订完善四川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财政奖励政策,开展长江、黄河、赤水河跨省及省内沱江、岷江、嘉陵江、安宁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补偿。

(五)以更新的手段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央省主流媒体合作,创新宣传方式,持续扩展四川河湖长制的宣传影响力。深入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持续举办“寻找最美家乡河湖”“寻找最美河湖卫士”和“创建示范河湖”等评选,不断擦亮四川河湖长制宣传品牌,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浓厚氛围。

三、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任务要求,扎实开展五项行动,奋力打造人民满意的幸福河湖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这对河湖生态保护和流域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将紧紧围绕河湖管理保护中人民群众最关心关注的问题,聚焦重点难点任务,坚持“水岸同治”“标本兼治”,扎实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禁渔”五项行动,切实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

(一)深化“清河”行动,不断改善河湖面貌。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分类施策、确保安全的原则,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和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推动小水电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积极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一批“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人和”的幸福河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化“护岸”行动,规范管理河湖岸线。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全面排查妨碍河道行洪的10类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清理整治,保障行洪通畅。持续开展全省河道违法采砂和侵占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防止非法采砂反弹。推进河道采砂信息化建设,全面使用河道砂石信息系统和采运管理单信息平台,推进河道采砂许可电子证照办理,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完成黄河若尔盖段防洪治理工程。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任务。

(三)深化“净水”行动,全面推动水质提升。全省地表水水质优良(国考断面)比例稳定达到国家目标要求,加快完成长江干流、岷江等流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持续开展水质提升工程,推进已稳定达标河流水质提升,推动未达标断面尽快实现达标。开展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黑臭水体及返黑返臭水体全面排查,及时纳入清单限期治理。加快补齐镇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能力短板,逐步提升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率。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生活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

(四)深化“保水”行动,持续复苏河湖生态。实施《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落实水资源管控单元的管控指标。贯彻落实《四川省节约用水办法》,组织实施节水行动方案,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加大治理水土流失力度,加强湿地保护恢复。积极推动引大济岷工程前期工作,加快构建骨干水网。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严格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开展黄河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整治行动。坚持建管并重,加快推进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长效运行,充分发挥其在防汛减灾、供水保障和农业灌溉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深化“禁渔”行动,有效恢复水生物多样性。全面落实长江禁捕制度,依托河湖长制“一张图”搭建长江流域禁捕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执法监管,科学开展增殖放流,推进长江流域水生生态修复。落细落实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措施,严格执行长江黄河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制度,从重从严打击违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行为。